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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南太行西莲游览区天梯停车场-天壶瀑布-电梯下口游步道仿生态栏杆的修建工程等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5-31发布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乡南太行西莲游览区天梯停车场-天壶瀑布-电梯下口游步道仿生态栏杆的修建工程、回龙游览区索道上站-情侣石广场游步道和防护栏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南太行西莲游览区天梯停车场-天壶瀑布-电梯下口游步道仿生态栏杆的修建工程、回龙游览区索道上站-情侣石广场游步道和防护栏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XYZB-2017-213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3.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

4.工期要求: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20日历天

5.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新乡南太行西莲游览区天梯停车场-天壶瀑布-电梯下口游步道仿生态栏杆的修建工程;

二标段:新乡南太行回龙游览区索道上站-情侣石广场游步道和防护栏提升改造工程。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投标单位可以同时中标两个标段,但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五、报名要求: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31日至2017年06月0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七、谈判文件(含清单)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五楼财务及资产运营部(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5日上午9:00时整

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八、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3837337180

 

 

2017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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